5月2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1+1+N”人才政策体系重磅发布,从人才引进、认定、使用激励、服务保障、创新创业支持以及台湾专才培育等多领域、多维度对现行人才政策进行全方位优化完善,释放出求贤若渴的强烈信号。

其中,第一个“1”是《关于实施“两岸英才”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围绕打造“两岸英才”人才工作品牌,提出“十百千万”人才发展战略目标,从人才制度、两岸融合、人才队伍、人才平台、人才环境等方面提出21项行动举措。这是平潭综合实验区成立以来,首份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印发的人才工作纲领文件。

第二个“1”是《平潭综合实验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覆盖两院院士到优秀高校毕业生等7个层次,构建起层次分明、领域全面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设立安家补助、晋级奖励、荣誉奖励等17项支持政策,凝聚各级各部门人才工作合力,为引进、存量人才提供全面、精准、有力的支持。

“N”是一批配套政策,目前已发布台湾人才、实验区引进生、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柔性引进人才、“麒麟英才卡”等7个专项政策,聚焦重点领域人才“引育用留”需求,进一步补齐人才政策短板,构建与平潭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格局。

相较于以往实验区所推出的各项人才政策,此次出台的“1+1+N”人才政策体系集成度前所未有、保障力度前所未有、涵盖广度前所未有、定位准度前所未有。

“此次发布的‘1+1+N’人才政策体系政策适用范围更广泛、人才认定标准更丰富、人才支持政策更加有力。”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引进人才服务科副科长庄志龙介绍,构建具有平潭特色、符合平潭需要、补齐平潭短板的人才政策体系,赋能平潭高质量发展,是实验区在引才用才育才的一次创新探索。(通讯员  徐少柏 裴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