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针对近期持续强降雨造成的灾害,我省迅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第一时间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及时落实省级财政救灾资金。

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紧急安排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3亿元和基建投资资金5000万元,省级财政下达预算内投资资金1000万元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0万元。省级商贸救灾资金、省级工业企业救灾资金将根据各地受灾企业情况给予支持。

同时,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其他领域救灾资金支持。目前,各项资金的争取、筹集、拨付和使用工作正在有序落实。(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