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在福州举行。会上,福建发布了第三批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共有4个方面17条,旨在进一步深化闽台各领域融合发展,让台湾同胞在共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利益更多、福祉更实、未来更好。
推进对台金融合作方面共6条新举措。包括,实施在闽台资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福建省内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便利在闽台胞征信查询,布放113台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一体机。服务台胞享受便利移动支付,兴业银行等银行依托中国银联,为来闽台胞提供“福旅通卡”,方便扫码支付。设立一批重点服务台胞台企银行保险机构,台胞台企可现场办理结售汇等全品类金融业务。提供开立证券账户便利服务,在兴业证券、华福证券设置30个台胞专柜。做好台资企业上市培育服务。
支持台湾同胞来闽发展方面共3条新举措。包括优化台胞在闽职称服务、支持在闽台胞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鼓励台湾护理人员就业。
扩大对台司法服务方面共4条新举措。包括,设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搭建台湾公证文书验核比对、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等专业平台。设立司法服务新平台,福建法院设立8个云端调处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涉台纠纷调处线上服务。支持台湾地区仲裁机构在厦门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检察护企·送法进台企”活动。
进一步便利台胞在闽生活旅游方面共4条新举措。包括,推出数字“第一家园”服务平台,设置电脑端和手机端两个登录渠道,并入驻“闽政通”台胞专区。推广台胞在闽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线上申领。提供台湾居民居住证“上门办”服务。欢迎台湾同胞来福建旅游,鼓励畅游妈祖故里,台胞到湄洲岛旅游可以20元购买轮渡往返船票,免费游览湄洲岛上景点;台胞赴莆田市内九鲤湖等4个景区游览享受免收首道门票;设立台胞游大武夷引客奖。
下阶段,福建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继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给广大台湾同胞带来真真切切的便利和实实在在的服务。(记者 刘深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