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推出多项政策,深化漳台养老合作,便利台胞在漳养老,同时提出台湾地区居民入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大陆居民同等享受入职奖补和在职补贴政策。

一直以来,漳州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大力发展文旅+医疗+康养等产业,特别是在积极推进两岸康养产业融合发展中,大陆最大台资康养机构“天福养生文化村”等落户漳州,两岸康养融合已在漳州颇具成效。

为加快完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措施》围绕“加强养老服务供给、建设颐养福地”“拓展健康支撑体系、建设康养胜地”“推进银发经济发展、建设创业热地”“深化漳台养老合作、建设两岸融合高地”等四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其中,从人才交流、养老服务、营造创业环境等三个方面支持深化漳台养老产业合作。

在人才交流方面,市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聘请台湾地区养老专业人才授课培训、带班教学,视情组织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赴台湾地区养老机构跟班学习。台湾护理人员来漳州就业,一是入职奖补政策认可台湾学历,明确台湾地区职业高中、专科毕业生,分别享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职奖补政策;二是在职补贴政策认可台湾地区工作年限,明确在台湾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年限,依据劳动合同及劳健保缴纳年限确定,即合并计算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的工作年限;三是在职补贴系数认可台湾地区技能等级,明确取得台湾C级、B级、A级照顾服务员证书的,分别享受五级、三级、一级养老护理员在职补贴政策。

在养老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已申领台湾地区居民居住证并在漳居住生活三个月以上的台湾籍老年居民,同等享受漳州市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就餐补贴政策,即对“长期居住生活”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件”这两个条件作了明确,实现了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在养老领域应用上的同等便利。

在营造创业环境方面,我市从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养老服务领域招投标,鼓励台湾地区投资者在漳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给予支持,使其享受到与大陆企业同等优惠、扶持政策。

此外,我市注重为老年群体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既关注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及医疗需求保障,也突出银发经济发展。根据《措施》,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不低于75%,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不少于11个,建成幸福食堂不少于200个,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0张。(记者 黄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