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出席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高举旗帜、厉行法治、发扬民主的好报告。

福州、莆田、宁德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泉州、龙岩、三明、平潭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民生情怀浓、工作落点实。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动形成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促进公平竞争条例、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等一批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立法成果,切实以良法促善治,彰显制度优势、法治精神和人民情怀。

厦门、漳州、南平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文风朴实,总结去年工作全面系统、实事求是,部署今年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将认真按照此次省人代会精神,全力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记者 刘必然 苏依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