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3月13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3月24日至25日在福州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联清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冬、庄稼汉、林宝金、李德金、檀云坤、袁毅,秘书长黄新銮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审议《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湿地保护办法》《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漳州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泉州市砂石资源管理规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其他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方案等。(记者 朱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