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了解到,实验区正式出台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为居民装修住房提供政策红利与资金支持,满足群众住房消费需求。

  依据细则,补贴对象为在平潭已办理土地、房屋产权登记,或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房屋已竣工交付的自然人产权人,同时产权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补贴标准方面,产权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协议,且由装修公司代为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上限3万元。若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未达合同总价款的60%,则按其购置总价的20%给予补贴。

  在补贴申领上,需满足装修依法规范、购置及时有效、申请主体适格等条件。申报流程包括商家名单征集、装修前备案、补贴申请提交、实地核验、信息审核及补贴发放多个环节。申请人应委托装修公司按规定提交材料,相关部门将对申报信息严格审核。

  据悉,本次补贴活动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由中央、省级、区级按85%、10%、5%的比例分担。受补贴总额限制,遵循先到先得原则,若申请总金额超预算,将通过摇号确定补贴发放顺序。

  “此次住房装修补贴政策,旨在减轻居民装修负担,激活住房消费潜力。我们将严格把关审核流程,确保补贴精准发放,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居民,有力释放内需潜力。”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住房发展处副处长方志杰说。(融媒体记者 黄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