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在漳州市龙文区东屿片区04地块征迁现场,我市首张“房票”成功发放至被征收人洪先生手中。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张编号为FPDY0001的“房票”长29.7厘米、宽21厘米,在大红色的封面上印有“房票”及“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字样。打开“房票”内页,清晰载明房票发放单位、征收项目名称、征收协议签订日期、房票持有人姓名、房票安置面积、补偿金额、购房补助有效期等信息。

“‘房票’可以当作购房现金来使用。”龙文区东屿片区04地块征拆工作组组长黄全春告诉记者,东屿片区04地块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我市芗城区、龙文区房源库内的商品住房时,“房票”票面所记载的总金额可作为等额的购房款用于购房,根据认定补助面积还可以得到1668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金。

据悉,自3月25日征迁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工作组成员们耐心细致地为被征收人进行“房票”安置试点相关政策的讲解,帮助被征收人根据需求自由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截至3月26日21时,项目共签约66宗、19157.88平方米,其中产权安置58宗、货币安置1宗、房票安置4宗。征迁首日,项目即签约66宗、1.6万平方米,实现当日签约当日封房。(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张铭毅 谢晓寒 郑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