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元旦后首个工作日,福建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强调要加力加速、久久为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营主体之“强”、谋高质量发展之“进”、聚新福建建设之“势”。

没有好土壤,长不出好庄稼。

营商环境素来被认为是经营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当一家企业到一个地方投资经营,考虑的肯定是政策透不透明、办事顺不顺利、经营公不公平等,这事关企业的生存发展。

过去一年,福建制定国家《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的首部地方性法规;签发全国首份数字版船舶卫生证书;海丝中央法务区已受理来自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事海事案件1300余件;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行政服务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7%……

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成为福建发展的“梧桐树”,引来大量的人才、资金、项目、技术等“金凤凰”。据统计,福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从2012年的115.7万户增加到2023年的741.1万户,平均每5.5人就有1个私营企业家或个体工商户。

企业数量不断增长,说明福建打出的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有力有效,但营商环境“没有最优,只有更优”。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殷切希望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牢记嘱托、勇担重任,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也要奋勇争先,“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

比如说,我们要认识到,经营主体数量、办事时间压缩、优惠力度大小等指标,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最终归宿。办一个营业执照的时间再压缩,也不会为0;各类检查事项再精简,必要的检查也得做……在类似这些事项上再去“卷”、去追求极致,边际效用会越来越小。

营商环境是各类主体经营、投资的环境,利益最相关、最有发言权的是经营主体,特别是其中的企业。企业的感受是第一感受,那么,他们还有什么痛点?还有哪些诉求?带着这些问题去思考我们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必然事半功倍。

如果说经营主体是鱼,那营商环境就是水。活水潺潺,方有鱼儿的自在嬉戏。

或许会有人提出这样的命题:“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每个人的答案或有不同,但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置身于营商环境中,经营主体的感受是会有“温差”的。

比如,对很多政策,经营主体与政府之间就可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从经营主体权益保护、社会信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大制度供给,极大提振了经营主体的信心。同时,也有经营主体反映实践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供给不足。

这就是“温差”!如何减少“温差”?

要“开门办营商”、靠前服务各类经营主体。比如政策酝酿时,就要通过各种渠道征求意见,走访商会、协会、企业了解需求;政策出台后,不是政府发布了、新闻刊登了、官方解读了,也就结束了,而是要让经营主体了解政策,在有需要时迅速找到并顺利用上政策。

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发布会提出,一季度在国务院2025年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任务基础上,将再推出4件具有我省特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组织开展走访对接,主动上门收集建议、了解信息、推介项目、解决问题;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争实现对正常经营小微企业有效融资需求对接100%。

营商环境建设归根到底是要让企业办得成事、雇得到人、赚得到钱,从这个角度换位思考并实践,营商环境的“温差”必然越来越小。

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

以奋勇争先之姿,通过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相结合,融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将为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打开全新空间。怎么做?

管理内容重点不在于“少”而在于“准”。比如,在管理清单项目上,不必机械比较数量多少,因为清单上的管理项目再少,也不可能全部取消。所以,关键不在于“少”而在于“准”。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要清楚明白。

治理方式重点不在于“松”而在于“公”。简政放权并不是放手不管,有些该管住的丝毫不能放松,但无论是松还是紧,管理的基点都应公平公正,不能预设立场,不要区别对待。

政策指向重点不在于“惠”而在于“信”。出台的政策不应把优惠作为主基调、重点在“减、免、补”上做文章,而应当是围绕提振投资者信心,在增强社会的能动性、创造性上下功夫。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是个长期工程。只要我们坚持久久为功,一个一个问题去解决,一项一项制度去完善,共同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定能让八闽大地长出更多吸引“金凤凰”的“梧桐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动能更加充沛。(闵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