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加大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全面满足初中毕业学生继续升学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区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行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教育数字化赋能行动、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教育关爱服务行动、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行动等六大行动,还明确到2030年,10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各地探索紧密型“总校制”改革,与集团化办学、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学区化管理等相结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均衡供给。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按照优质带动、强弱结合、相对便利、规模适度原则,科学规划“总校制”改革,在2025年7月之前至少设立一个改革试点,赋予总校人、财、物统筹权,推动成员学校相对统一管理,实现校际资源共享、师资互派、考评一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力争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经验做法。
加快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到2027年,7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加大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全面满足初中毕业学生继续升学需求。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探索设立一批以科技、体育、艺术等为特色的普通高中。持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2025年年底前100%的县(市)至少拥有1所一级达标高中。
着力解决“小眼镜”“小胖墩”“小焦虑”等问题,到2035年,小学生近视率、初中生近视率分别控制在38%、60%以下,学生肥胖率得到有效控制。(记者 马丽清)